沈信回头瞅了一眼那小轿子。
“呵,女儿家,就是麻烦。是凉州舅父家的表妹,闹着要来看帝都的繁华,见识一下皇上的太平盛世。”
沈承钰又被恭维到,美滋滋,“朕的太平盛世,以后要多仰赖皇叔。”
“一定。”
沈信胯下坐骑,是浅金色的汗血宝马,四腿修长,体态极为优雅,惹得街道两旁无数赞叹,少女频频回眸。
肃王年青英俊,雄踞一方,至今尚未立妃,简单几个字,就令人耳热心跳,浮想联翩了。
如此,一行招摇过市,穿过外城,即将进入朱雀大街。
沈信正出尽风头间,忽然,一大团血乎乎的东西从天而降,啪地一声,摔在马前。
马本来就是胆小的东西,汗血宝马更是娇生惯养的名种,根本没舍得给上过战场,哪里见过这样的情景,当场惊了,扬起前蹄,一阵嘶鸣。
沈信身手不错,当场将马制住,再看掉下来的东西,像是个满身是血的死人
可再仔细翻看,原来不过是个扒了皮的马猴子,但是四肢都已经被人折断了。
如此大胆地恐吓,谁干的?!!
街道当场被沈承钰带来的禁军封锁,所有左右商铺全部一一盘查。
赵中克担心儿子,心急如焚,可是这种情况下,也只能干等着。
沈信坐在马上,立在长街中央,目光犀利,四下搜索,蓦然间,便被不远处楼上一抹轻纱后的皎美身姿吸住了。
美人,隔着轻纱,也正望着他。
就仿佛两人是心有灵犀。
虽然太远,看不清模样。
但是,沈信心头仍然不由得怦然一动,催马向那边走去。
然而,只是一个晃神的功夫,再抬头,那楼上美人,就不见了。
奇怪。
沈信策马来到楼下,见是家酒楼。
正迟疑着要不要亲自上楼,与美人求个邂逅,就听见楼中木楼梯上传来哒哒皮靴响。
有少年红锦袍,金腰封,一副镶金嵌玉的锦绣模样,身后跟着两个江湖模样的男女,背着手,从楼上下来了。
蓝尽欢走出门口,凤眼回眸,瞥了眼正坐在汗血宝马上发愣的沈信,转身丢给他一个背影,带着醉娘和宋英雄走了。
沈信的魂,就被那一眼给勾了。
楼上轻纱后明明是个女子,可鬼使神差地,怎么就变成了个少年?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孩子?
“表哥,你看什么呢?”
身后,随他一同进城的软轿,帘子掀了个角,有少女露出红扑扑的苹果脸。
“无事。莺莺你先去别院安顿下来,表哥要马上进宫一趟。”
“可是,我在帝都人生地不熟的,刚才又出了那样的事,没有表哥我害怕。”
少女索性将整个窗帘都掀起来,鼓着腮,嘟着嘴,佯装生气。
她生得大眼睛,樱桃嘴,五官的确不错,但自小在风沙之地长大的女子,肤质实在是差了许多。
沈信有些不耐烦,“你若是不听话,就自己回凉州去。”
秦莺不开心,啪地摔掉轿帘,“哼!我们走!”
沈信懒得理会,又朝蓝尽欢离开的方向看去。
可惜,人已经不见了。
蓝尽欢走远了拐个弯,醉娘挪着小碎步追上去。
“爷,咱们把山魈养的猴子给扒了皮,真的没事的哦?”
她还对昨晚差点喂老虎的事心有余悸。
蓝尽欢回手用指背敲她额头。
“好好跟着爷,以后谁敢动你,爷就扒他的皮!走,去欲塔看耍猴去。”
沈信!今天只是个警告!
她暗暗咬了咬后槽牙。
上辈子没能亲手给小青梅报仇,这辈子,若你本性难移,就休怪我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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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晚,大家都很忙。
沈信在乘鸾宫那个淌了一地血的书房,端端正正地坐了几个时辰,也没等到沈赋。
左丞相府,赵麟嚎了半个晚上,伤口是大长公主殿下亲手给他缝的,没用麻沸散。
伤口针法骇人,触目惊心,让他们父子永远记住,这辈子是谁养的狗!
蓝尽欢去神仙洞,又见了山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