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完两首歌,凌云喝了口水,然后换木吉他来弹。
在定曲目之前,他思考良久。
由于考虑到人员和音响设备因素,所以,在乐器伴奏上要做减法。
于是,他就选了张震岳的两首歌《爱我别走》和《爱的初体验》。
两首歌都比较适合纯吉他伴奏。
《爱我别走》这首歌,发行于1998年,但真正火起来的还是在几年后。
这首歌只需一把木吉他就能弹的很好听。其原版就是以木吉他的音色为主,再配合七和弦与九和弦的运用,想不好听都难。
“爱我别走,送给你们!”
“哦哦哦”
凌云简单准备之后,便弹起了这首歌的前奏。
虽然少了像cd中的鼓点,但不影响前奏的美感。
再说,经过音箱的放大,使整个空间都回荡着木吉他的声音,而且这天然混响超好,就像十几年后流行的live house一样。
我到了这个时候还是一样
夜里的寂寞容易叫人悲伤
我不敢想的太多
因为我一个人
爱我别走,如果你说,你不爱我
不要听见你真的说出口
再给我一点温柔
这首歌,与普通的抒情歌唱法又不一样。
他理解的这首歌,感情应该更洒脱一些,咬字则需要模糊一点。
但需要掌握一个度。
他一开口,在场的人又一次亢奋起来,但谁都没出声,都在认真聆听凌云弹唱的每一个音符。
这首歌很多人都会唱,也容易唱,因为音域没有特别宽,也没有很多高音。
但是,如何把这首歌唱出起伏的感觉,就不容易了。
凌云那带点沙哑的声线,再加上那种洒脱的韵味,听起来无比的舒服。
至少比磁带强太多了,毕竟这是现场,音效不会有损益。
“凌云,你到底经历了什么?为什么听你唱歌,我总是有一种悲伤的感觉呢?黄敏在座位上这样想着。
离黄敏位置不远的后几排座位上,一个女孩跟她有一样的想法:“凌云,你到底经历了什么?为什么我看你就像是看到大人一样!”
这个人就是程晓晓,一个凌云认为话不多但很成熟稳重的女孩。
“凌云,我听到了,我听到了!”林小红这小辣椒现在一边流泪一边重复着这句话。
至于她听到了什么,没人知道。
其实,真正听过凌云现场唱歌的,也就是舞蹈室里的那帮人以及凌云的舍友们。
但是,哪怕他们听过很多次了,这次一样激动不已。
可能是音效太好了,也可能是被认真起来的凌云打动了。
语文老师程老师,虽然是成熟的贵妇,但她听凌云的歌,也想起了很多往事,尤其是她在二八年华时的爱恨纠葛。
“你到底有过什么样的故事呢?凌云!能唱得这样动情,你一定有丰富的生活阅历,或者说感情经历。可你才十几岁啊,怎么可能会经历那些?真是让我越来越好奇了。”
程老师心里激动的想着。
至于,音乐老师廖老师,更不必说了,一个老男人,竟然也被感动的稀里哗啦。
可能由于他男性的自制力,他没有像女生一样流泪,但激动的心情有过之而无不及。
而那些不太懂音乐的其他老师们,也都沉浸在凌云的歌声里。
可见凌云的唱功何其了得。
这首歌因为只有一把琴,所以中间的solo被省略掉了,凌云用像弹古典吉他一样的即兴华彩了一段,也很好听。
“哎!唱这么几首歌突然感觉累得不行了,看来自己是老了!”
唱完之后,凌云来了这么一句,顿时引得台下众人大笑。
“哈哈哈”
“这首歌好听吗?”凌云大声喊道。
“好听”
“既然好听,你们就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怎么样?”
“哈哈哈”
众人见凌云这么俏皮,也跟着一阵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