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郎已经不是第一次被大郎的诗才给震惊到。
先有: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
何以解忧?唯有暴富。
再有:
初闻不屑诗中意,再吟已是诗中人。
然后是今日这首。
大哥于诗道上,当真是才华横溢。
大哥虽然是一介武夫,但若论作诗,二郎深知自己是不如大哥的。
心中感慨万千的李二郎开口问道:“大哥,这首诗的诗名是什么?”
作为一名合格的搬运工,自然要将没什么问题的诗名一起搬运过来,李峥淡淡道:“新竹。”
紧跟着,他问道:“二郎觉得怎么样?”
李平安眼睛一亮。
新竹。
好名字!
意境全在一个“新”字上!
他下意识的问道:“大哥是问诗,还是这诗名?”
二郎,你肤浅了……李峥笑了笑,反问道:“诗名难道不是诗的一部分?”
大哥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无言以对的李二郎,平静中带着淡淡的不屑,傲娇的给出了一份点评:“还算可以,但有一个缺点。”
李峥点点头。
自己这个小老弟向来是心不对口的,又是个傲娇的读书人。所以,小老弟的话有时候要反着听。
还算可以就是非常不错。
这首诗也确实非常不错,老郑出品,都是精品。但正如小老弟说的,这首诗有个非常明显的缺点。
能察觉出这首诗的缺点,可见眼前这位读书人的文学功底还是很强的。
“有些舔狗是吧。”李峥道。
“旺?”
躺在门槛边打盹的大白猛然抬头,疑惑的叫了一声。这俩人聊诗聊的好好的,怎么突然聊到自己身上?
李峥笑摸大白狗头:“不是说你。”
“旺旺?”
大白则更加疑惑了,明明听到你说了舔狗的,还说没有说我,以为我是只狗,就很好欺骗是吗?
本想说这首诗有些阿谀奉承或者溜须拍马的李二郎心中一震,大哥这句“舔狗”真是生动而又形象的道尽精髓!
“单独拿出来看,这确实是这首诗的缺点。但如果用在合适的场合,用在合适的人身上,缺点反而可能是优点。”
李峥敦敦教诲小老弟。
小老弟是个读书人,聪明的很,有些事情,没必要说的太直白。
小老弟今日去参加诗会,不把县令大人舔舒服了,怎么获得县令大人的青睐和举荐?
一点就通的李二郎不再纠结所谓的缺点:“大哥,我今日要去参加一场重要聚会,这首诗先借我用一下。”
李峥笑着摆摆手:“没问题,拿去吧,拿去装杯……哦,不,拿去人前显圣。”
读书人的事,当然是人前显圣。
二郎转身脚步轻快的离开庭院。
“我种下三颗种子,终于长出了果实,今天是个伟大日子……”用过早膳,李峥一面哼着小曲,一面让彩云备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