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对原材料的挑选十分严格。
基本都是书清雅亲自出面。
宣传也是书清雅亲自上阵。
毕竟没有什么产品的宣传,比这款产品的售卖者兼研发者也在亲自使用,更有宣传噱头的了。
而书清雅也因为拍了不少美妆广告的原因,练就了一手惊人的美妆技术。
甚至在拥有特定道具的情况下,称之为易容术也不为过。
其实真要算起来,在那个时候即便已经进入了末世,姜尸也是高攀了书清雅。
毕竟姜尸一无所有,还是个孤儿,兜里别说一分钱了,肉票都没有一张。
本人还是个黑户,根本没有户口。
书清雅呢,坐拥一家市值达到千万级别的公司。
独自在末世里生活了半年以上的时间。
精通各种生活技能,除了做饭,这个是姜尸教的。
对于末世里的一些资源分布也了然于胸。
战略眼光也很好,前期还算和平的时候,选择自己单打独斗。
后来尸潮聚集,独行者生存越来越艰难,立刻进入基地市,投奔军方。
还拥有非常独特的治愈系异能。
可以说,书清雅就是天选之女。
姜尸纯属黑户穷小子。
而且姜尸这种肌肉猛男型的,早就不吃香了。
人们喜欢的都是肌肉奶狗。
但偏偏姜尸就是跟书清雅好上了。
给人一种一头猪把一颗上好水灵的白菜给拱了的感觉。
虽然姜尸也不算猪,应该算是一头猛虎。
但书清雅也跟母老虎不沾边,最多算是外柔内刚的羊。
这么算的话,其实应该叫恶虎扑羊。
不过想想当时的实际情况……
好像叫小羊怒推大老虎比较合适。
毕竟姜尸告白失败后一直没有再主动出击过了。
后来是书清雅主动出击的。
“你在想什么?”
书清雅看着发呆的姜尸。
“我在想,当我们真正重逢的那一刻,我该举办一场怎样盛大的典礼?”
姜尸抱起书清雅。
因为刚刚书清雅把脚泡进河里的原因,所以现在她的脚是湿的。
穿鞋不方便,姜尸干脆把她抱了起来,然后一只手拎着她的鞋带着她走。
“一场简简单单的家庭聚会怎么样。”
书清雅不喜欢华丽的场面。
“当然可以。”
姜尸不会拒绝一场朴素的聚会。
当然,也不会拒绝他现在心中的想法。
(等下就去把那条地下河喝干,我老婆的洗脚水,不能让别人占了便宜。)
嘶……嘶……嘶……卧槽,这么变态的吗?!
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逆子吗?!
我大为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