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顺和全富,这两个人走的完全就是两个相反的路线。
发顺黑黑瘦瘦的;全富白白胖胖的。
发顺桀骜,硬邦邦的,像块顽石;全富谦和,软趴趴的,像坨面团。
发顺的手上功夫,直来直去的,有多大力就使多大力;全富的手上功夫,拐弯抹角的,摸不透到底使了几成力。
发顺的手上功夫之所以直来直去,那是因为,在这个清晨之前,他并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掰手腕这种小把戏。
庄稼人的力气,是要花费在伺弄土地上的,由不得这样浪费。
庄稼人伺弄土地的方式,就是直来直去的。
直来直去地翻锄土地,直来直去地推动犁头,直来直去地收割庄稼。
洛府的农庄,对于府里的老爷少爷们来说,只是一个收成的数字,或是一个无聊时的消遣去处。
但是对发顺,对他们一家来说,是要刨出一家上上下下十口人吃食的唯一饭碗。
发顺家里有爷爷奶奶,有父亲母亲,还有五个弟弟妹妹。
他是家里的老大,他有很多需要承担的责任。
从他记事起,母亲一直都在生生生,给他增加需要伺候的小崽子,给家里增加需要填充的嘴巴。
所以,当他和杂草一般高的时候,就已经学会拿着镰刀锄头,将他们一一铲除。
当他和老牛一般高的时候,就已经扶着犁,走在它背后,背上的筐里还装着个小的。
当他和地里的庄稼一般高的时候,他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也腻味了这种生活。
他开始号召起身边和他一样有想法的同伴,朝着和爷奶父母不一样的方向努力。
走进洛府,就是他成功的第一步,也是最微小的一步。
他知道全富那胖子的理想。
像一只猪一样,希望在自己的圈子里,有一个会凭空出现吃食的槽,只要张张嘴,就能把自己撑饱。
如果这也算是理想的话,简直是对理想这个词汇最大的侮辱。
发顺的理想是化龙,翱翔于九天之中,行云布雨,傲视天下苍生。
这洛府,看起来广大,也只不过是他的一个小小跳板。
这洛府里的那位大小姐,和他的年龄正相仿,听闻修炼的资质也不错,看在彼此有些渊源的份上,他或许会考虑将她收入房中。
这面前说书的卜师傅,肚子里也算是有几滴墨水,他能计取那全富胖子,看起来还有点小聪明。
自己手底下目前都是清一色的泥腿子,正缺一个他这样的人才,一个能够出谋划策的军师。
再加上,他和自己一样,对于这座洛府来说,是个外来户。
身为外来户,就应该和其他的外来户团结在一起,绝不能去捧那些家生子的臭脚。
要是这个叫卜毅的家伙识相,早早地投靠自己,那就是自己手底下的元老级人物了。
就算他修炼资质太差,以后修为提不上去,在比凡俗高一点点的地方打转,也没关系。
能成为自己手底下的元老,那就意味着自己有肉吃,他至少也能啃啃骨头。
发顺这边浮想联翩,手上的直来直去可没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