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文人都是走的读万卷书这条路。
读万卷书,犹如攀登书山,故而此境被称为书山境。
书山境,随着文气的壮大,会产生某些奇异的变化。
有人视力提高,飞来飞去的苍蝇的腿,看得清清楚楚,甚至夜视如白天;有人听觉提高,数十米外别人的嘀咕声,听得明明白白;有人嗅觉提高,能分辨各种气味,根据浅淡的气息进行追踪;有人味觉提高,一道菜用了哪些原料能轻而易举地区分开……
陆言在阅读了书肆大量的书籍后,处于书山境,但是除了感觉视力有所提升外,还没发现其它神异。
或许是读书不求甚解,看的书虽多,书中的理却没有理解的缘故。
因而现在看书,是反复琢磨与品味。
“咦,陆公子。”
不知何时,一个俊美到妖艳的男子,来到这里。
不小心碰触到陆言的身体。
“嘶。”
陆言倒吸一口凉气,皱了皱眉,身体后缩,看向那个男人。
“是你。”
“是我,在下曹戎,上次在书院门外误会陆公子了,向你道歉。”
曹戎英俊的面庞上泛着迷人的微笑,似乎有种魔力,让人不自觉的亲近。
他与裴世林、王简并称崇南书院三杰,以美貌、干练著称。
曾经,崇南书院外每天都有许多年轻貌美的女子路过,只为一睹曹公子的容颜。后来,在无数学子甚至夫子们的抗议下,柳院长无奈采取措施,令曹戎待在书院里不要外出,又让人去书院外劝告那些女子,才把事情解决。
还有一次,曹戎从群芳楼外路过,惹得无数姑娘惊声尖叫,纷纷隔窗观望,抛洒下无数鲜花。
群芳楼第一美女更是放言,此生唯一的愿望,便是与曹公子共渡一夜良宵。
令无数男人嫉妒羡慕恨。
此刻。
陆言看着曹戎,眼底闪过异色,这个男人有古怪。
“看陆兄的脸色,身体不舒服吗?”
“小伤,不碍事。”
“曹公子来书肆作何?”
曹戎叹了一口气,道:“自陆兄写出祭道诗以后,书院学诗写诗风气极为盛行,藏书楼里与诗歌有关的书被借一空,在下无奈,想找《大夏诗文录》而不得,只能来此地看看。”
“原来如此,此书在第二个书架中间一排从左往右数第十九本,曹公子自己去拿便可,只不过不知道现在还在不在。”
“多谢陆兄。”
曹戎说着,嘴角泛起苦涩。
“陆兄,你可否知道,王简兄被你害惨了。”
“哦?怎么回事?”
“一开始大家以为王简兄作出的祭道诗,这则消息传遍了崇南,甚至传到代郡,哪知竟是谣言。王简兄自感颜面无光,无脸见人,整日里沉迷饮酒,醉后也不睡,而是不停地写书法。衣衫不整,蓬头垢面,成了大家口中的王疯子。”
陆言错愕,沉默了几秒。
回想几天前的王简,自信而又有朝气,堪称书生的楷模。
哪曾想,不过短短几天,竟变成了这般模样。
曹戎见陆言发愣,转身去寻书。
忽然。
陆言看着曹戎的后背,把手搭在了他的肩上,运转吞魔神通,没有丝毫反应,难道猜错了?
曹戎盯着前方,极力克制眼底的痛苦与恐惧,一息后就恢复了平静,转过头来,带着疑惑。
“陆兄,有事?”
“唉,王简兄因我遭受的劫难,希望曹公子替我劝劝他。”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