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最后一次与家人,准确的说是和他的爹娘在一起吃饭时,他说起过自己后来不遗余力且正在做着的这些疯狂的事情,这些事情现在的小机灵正在身体力行,而在当时却仅仅只是个不成熟的念头。
他说完之后,朝着自己的父母问道:
“其实也还好,也没有那么疯狂不是吗?”
小机灵的爹娘也是少有的豁达之人,既没有对儿子一番劝慰教导,也没有对他打骂相加,而是随意的拍了拍他的肩头,嘱咐他不论想什么,怎么做,只要能好好活着就行。
“好好活着”这四个就从那时起,一直贯穿到他的现在,并且还将继续贯穿下去的一道宗旨。
只是后来,小机灵把这四个字拆分成了两个词,好好活,与活着。
生活本来就是一种幸福,但只有真正有价值的生活才值得去过,才能让每个生活着的人感到幸福。对于小机灵来说,生活真正的价值,就在他的那些个疯狂的念头里面。
刘睿影在中都查缉司时也曾有过类似的念头,也曾被许多莫名的纠结折磨的辗转发侧。
老马倌自是看出了刘睿影的异常,他本就对这个虽然为了骑马而讨好他,但总的来说还算得上是勤快天真的孩子有些好感,他对刘睿影说,如果想要好好度过一生,那就必须明白这生活是什么,以及在这自己这一声之中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刘睿影反驳道,说自己的一生从出生开始便已经被限定的死死的,那还有什么选择的余地?至于应当不应当的,就算他考虑了又有什么意义?
老马倌心平气和的等他发泄完之后,便打发他早早回去休息。不过这么一通发泄的确也让刘睿影舒服了很多,回到屋中后,刚脱了靴子,就觉得困意袭来,还没来得及脱掉衣服,便倒头就睡。到了现在,他却是已经能有些理解老马倌的话。那些个愚昧的人,拜神烧香,其实无非也是为了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一些罢了,这才是真正的信仰。总是有好有坏,也是取决于每个人到底怎样去理解它真正法则,只要对这些法则理解得越是明确,生活说不定就会变得越好,当然这不是一定的,但起码是一个憧憬的方向。
过了几日之后,他去问老马倌什么事才是最应该做的,老马倌却让刘睿影尝试去爱一个人。在当时的刘睿影看来,这自然是一件遥不可及甚至不可能的事,爱一个人不用去做,也不用看,光是想一想就知道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可掉回头来想想,在他还不会做任何事情的时候,每一件事对于他而言都是极为困难的,包括举箸提笔这样现在看来再正常不过得小事,一开始也受了千百次的磨练而学会的。学会这些事情并不难,难的是能够找到一个自己爱的人。
他或许找到了自己想要去爱的人,可他却不确定那人是不是爱他,这就形成了一种虚幻的空洞想法,尽管脑子里已经和爱人白头偕老,可现实中还是看到那不同旁人的眼神就会慌忙躲避,那是因为心里的陌生和交往的疏离。
什么时候两人见了面,随意而热络的说着话,喝着酒,时不时谈谈对人与事的见解,只是话题里不曾有对未来彼此的规划,因为已然放在了心底,彼此都明了。
那样才算得上是他爱别人,那个人也爱他吧。
但是此般境地,却不是一日两日能达成的。
却是一个磨合与适应的过程。
刘睿影从小机灵的身上看出他是一个热爱生活,忠贞于自己疯狂念头的人,但不论是做什么,却是都得付出相应的努力。寻找一个完美的人去爱,这件事是所有人的梦想,但却又几乎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做到,所以这样的努力也是一种徒劳。
然而刘睿影却愈发的明白,他的目地不在于去寻找到完满,而是在于永不止步,越来越近的靠近完满。
“小机灵,我们回去喝酒吧?”
刘睿影沉思了片刻后对着小机灵问道。
“好!”
小机灵说道。
徒留绝音书一个人站在空荡荡的院子里。
他弯下腰,掏出那一方桃花色的纱巾,想要用它包裹起地上断掉的半个刀身,却是没想到,他的手,竟然被自己的断刀割破了……
一滴滴的鲜血落在桃花色的纱巾上,却是给柔媚的桃花平添了几分妖娆与冷酷……竟是让他在一瞬间就对这方珍视了无数年的纱巾极其厌恶。
桃花开在春天,然而此刻的绝音书却开始向往着冬。
都说“游春”“消夏”“悲秋”。
但是人们对于冬,却想不出什么适当的词汇来形容,其余三季都有独特的景色与令人向往的氛围,说它们是景色,不如说是待字闺中的,不同性格的娘子。
春色烂漫,像情窦初开的少女,散发清纯懵懂的气息,夏色娇纵,如红颜烈火,那感情一定是要一生轰烈,秋色凄冷孤傲,譬如性子温婉贤淑的姑娘,是男子们心中最适合的妻子人选。
但大抵上好似对冬都没有什么好感,高冷冻人的姑娘总有一种无法靠近的距离感,她分明是最美的景色,却不能加以观赏,人总是喜欢烟火气的,喜欢亲切与热情,对于自己无法触碰的极美景色,心中也不会多有念想。
以前的绝音书也是这般。尤其是在严寒刚刚退去,大地已然回暖的春天,更是没有什么人会去怀念那冰天雪地的。在西北的冬天,只能选择蛰伏。若不是侥幸让严寒带来了雪,给雪,添了些能够寻欢作乐的基础,那这冬着实是太难熬!
绝音书对于一年四季其实并无什么明显的偏憎,但毕竟活了这么大的年岁,自寒暑数十易之后,他却是也能渐渐分辨出来这四季的之间微妙的差距与不同。
小时候时,他总会抱怨娘亲在冬日里让他穿上许多厚实的衣裳,以至于整个身子都变得过分臃肿……如胖熊一般行走在雪地里,腿脚因为厚实的裤子而把行走变得费力,七拐八拐的,到像个闯入冬天的小黄鸭,冻得脚蹼麻木无知觉。
那个年纪还不知道美与丑,只是觉得行动不便,出去撒欢时,总是会因为动作迟缓而落后于人。
但只要能出得门去,这股子难受的劲头顿时也会消散不少,放眼望去全是一片纯白,将灰暗的瞳孔都染的发亮,纯白下埋藏着灰黄色的枯草。绝音书一脚踏下去之后便会噗噗地响,又有一种把松软踩成结实的感觉,那会儿的经历似是无穷无尽,每日只需睡上两三个时辰便已足够,但却仍然要煎熬着躺到天亮才能起身,否则就会遭受爹娘的责骂。
至于他真正对季节有所喜好的时候,正是在他得到了这方桃花色的纱巾时。寒风和霜雪固然足够凶猛,但却是终究永远的占领这方天地,相反的,冬天的寒冷越是激烈,冬去的也就越是迅捷,而距离桃花盛开的春,也就不远了。
绝音书蹲在地上静默了许久。
被断刀胳膊的地方已经结痂不再流血时,他才回过神来。
想了想,却是没有再捡起那把断刀。
他把那方纱巾重新叠的极为齐整,放在了自己胸前的衣襟中。
原本在打斗时背在背上的兜里,这会儿也重新倒戴在了头顶,随即转身朝着金爷府邸外走去。
小机灵回眸瞥了一眼绝音书的背影,双唇互相触碰了几下,但脚步却未有丝毫的停顿,和刘睿影等人一道朝着先前喝酒的后堂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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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这么酒,却是该当罚几杯酒?”
金爷看到众人重新回来,豪迈大笑了几声后问道。
“做了很久吗?”
小机灵问道。
“差不多一个半时辰!”
金爷说道,指了指房子一旁的水钟。
“今天本想把自己全部的生活都放在这酒桌上,没想到最后留住的却是只有一瞬间……真是太可惜了!”
小机灵摇着头叹惋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