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穆香儿的家已经分辨不出房屋的模样,只余烧黑的断壁与一些残缺木梁。
刺鼻的烟味依旧浓烈。
一些家具只烧的剩下边角轮廓,地上还扔有几只损坏的水桶,应该是救火时留下的。
“他们只有这一座房子?”
陈牧问道。
胡捕头讥讽道:“之前朝廷拨了款子,大人还特意给了他们一座新屋,谁知道这穆大河转手就给卖了,拿着钱去赌坊,输了个底朝天,呵呵。”
原来如此。
陈牧踩着焦土,仔细观察烧毁的屋子。
胡捕头叹了口气:“一般这种小地方是很少出命案的,一旦出了命案那就是大事。
咱们可不如那些大地方的捕快,上有侦查司,下有刑部兜着,手段高明得很。
咱们弄弄小案子还行,要是遇到大案,就真是头疼了。
尤其是这比限期内,谁都不好混。”
面对胡捕头的诉苦,陈牧也表示理解。
在大炎王朝中,如果地方有案子发生,会给捕快一个破案的期限,这叫“比限”。
小案子基本是五天为一“比”,重大的命案则是三天为一“比”。
上面即会监督。
超过这期限,捕快便要受到责打。
县令也会受到斥责。
这也是为何穆大河一家被烧死后,麻陵县衙很快便‘破’了案子。
“胡兄,你是如何推断出这场火灾是由煤石自燃引起的。”
陈牧好奇询问。
胡捕头笑了笑并未回答,而是带着陈牧登上右侧的一座矮山。
映入眼帘的是一座满目疮痍的石炭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