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不相瞒,我们北伯侯府的大军,还没进入到冀州境内,就被苏护的二儿子带精兵偷袭了。
当时正赶上我们大军行军了一天路,疲惫异常,正准备安营扎寨吃完饭的时候。
那人忽然带着一队骑着巨狼的骑兵,突然杀出,杀了我军一个措手不及。
那些巨狼凶残成性,战斗力极强,每一只巨狼的战斗力,都不比一个精兵弱小。
再加上那些巨狼背上的骑士配合。战斗力极为强大,近乎全员都能够达到勇士的实力。
最厉害的还是这支狼骑兵的领兵将领,冀州侯苏护的二儿子。
强大的如同神魔,手持两柄巨锤。手下无能战一合之将,巨锤横扫之下,一击就可以杀死数人。”
说到这里,崇应彪的脸上,泛起恐惧的神色。让西伯侯府的一众将领,看的极为鄙视。
在这些将领看来,敌人再怎么强大,也不应该畏惧。哪怕战死,又有何惧?居然被敌人吓破了胆。当真是个废物。
只是崇应彪毕竟是北伯侯崇侯虎的儿子,他们哪怕心中再怎么鄙视,也不能表露出来。
崇应彪虽然看到了西伯侯麾下将领眼中的蔑视,却也只是摇了摇头。没有面对过对方那种神魔一般的战斗力之前。
他也不相信,这个世界上,居然还会有人能够让自己畏惧到这个程度。
这些人现在不相信他说的话,等到了战场上,真的遇到对方的时候,才会明白他此时的感受。
那些不明白的人,基本上都是战场上死的最开的一批人。
崇应彪接着说道:“我军千军破实力的将领,在那位面前,如同纸糊的。哪怕是万人敌级别的将领,遇到他也远远不是对手”
西伯侯姬昌麾下大将散宜胜疑惑的说道:“真的有这么厉害?万人敌的实力,就算是与武道人仙对战,也能够不落下风了。”
“那当然了,在没遇到他之前,你根本就想象不到那种如同神魔一般的强大,是一个什么概念。
只有等你见到他的时候,才能够明白,到底有多厉害。”崇应彪语气当中,已经不知不觉的带了声一些崇拜。
能够让敌人崇拜,如果冯烨知道了,应该也会自豪的。他杀过的敌人不少,但是对他崇拜的敌人,还真是没见过。
西伯侯姬昌想了想,还是决定先礼后兵,他与冀州侯苏护同朝为官,也有些交情。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如今天子选妃,你的女儿贤良淑德,能够入宫陪王伴驾,那可是好事啊。
可是居然敢违逆王名,更提诗午门,你想要做什么?你现在已经是罪在不赦了。
你只在意小节,为了一个女儿,而失去了君臣大义,我姬昌听说你苏护向来忠义,不忍心看你一错再错。
而且你将女儿谨献给纣王,还有三个好处:
其一,你的女儿在宫中也会受宠,从此以后,你们苏家可就是皇亲国戚了。
其二,冀州的百姓不会遭受战乱。
其三,冀州的士兵,也不会担心战死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