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知雾说着,献宝似的从麻袋里面掏出一根——
大腿子!
“金华火腿!”
盛知雾举着大腿子,往叶梅手里一塞,笑得跟地主家傻孩子似的,“这可是好东西,以前是送到皇宫里的贡品,我几个月前托朋友到当地农户订的。”
如今生活不富裕,能买得起猪大腿的人家并不多,更别提金华火腿的制作周期要以“年”来计算。
盛知雾的这根火腿,原本是那户人家准备给儿子娶媳妇用的,他花了高价才买到,本想着今年过年,给他妈尝尝稀奇玩意。
然而中途发生了一些事,盛知雾想着就算他把火腿拿给他妈,他妈也吃不到嘴里,全便宜了那个渣男,而他自己也吃不完。
这时候,盛知雾脑海中就闪过那个月夜下,从远处朝他“奔腾”而来的瘦小身影。
也不知道小叶有没有吃过这种好东西。
这个念头浮现后,就压不下去了。
盛知雾最后决定把火腿带给小叶补身体,提前发了电报。
丁春代收的,又将电报塞进叶梅家的信箱,这样叶梅回了家就能看到。
看着盛知雾把大腿子塞自己手里,絮絮叨叨说着这火腿有多好多好。
叶梅恍惚了一下,忍不住道:“这么好的东西……你咋不留着自己吃?”
盛知雾理所当然地说道:“我吃也是浪费,你拿回去吃吧。”
叶梅闻言,心里有点不舒服,“你吃怎么就是浪费了?”
哪有人这么说自己的?
叶梅觉得盛知雾有点自轻。
这个样子她有些眼熟。
像以前一根筋要嫁给吴振华的自己。
叶梅有点看不过去了。
“呃?”
盛知雾正要解释,他一个人吃不完,所以才是浪费,却见叶梅从屋里拎着一把菜刀出来。
他吓了一跳:“你做什么?”
叶梅瞥了他一眼,“做饭。”
盛知雾:“???”
这屋地处偏僻,周围本就没什么人住,零星几户邻居也回老家过年,倒是安静无人,做饭也不会被发现。
但……
“现在?”
盛知雾看了眼外头漆黑的天,“你晚上没吃饱吗?”
看来他下次得多给小叶带点吃的了,瞧这孩子饿的,一见金华火腿就想吃了。
叶梅懒得废话,直接道:“你去街口的井里挑桶水来淘米。”
她和丁春平时卖货,没空回家吃,又舍不得钱吃国营饭店,就会在这里开小灶。
叶梅手艺好,随便炒碗饭都香,她看过盛知雾带的东西,弄顿晚饭不成问题。
盛知雾以为叶梅馋了,也就没问,乖乖去挑水回来淘米。
叶梅已经生好了火,开始煮饭。
她是第一次见到火腿,也不知道怎么下刀。
好在盛知雾问过朋友,他来指导,很快将火腿切出一块,留着备菜。
叶梅用盛知雾带来的食材,做了桌简单实在的家常菜。
火腿则是用了当地人最朴素的做法,处理好后,拿到灶上蒸熟,凉一些切成薄片。
“不是叫你先吃吗?”
叶梅很快把最后一道菜端上桌,却见盛知雾端坐在桌边,面前摆着她早添满的一大碗白米饭,筷子也没动过的痕迹。
“等你一起吃啊。”
盛知雾笑眯眯地看着叶梅,视线扫过桌上的饭菜。
他没告诉叶梅,这是他过年以来,吃的第一顿家常菜。
也是第一顿,有人陪着一起吃的年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