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会动嘴会打人。
只要弟弟一哭,他就打原身,骂原身吃干饭的,连弟弟也照顾不好。
原身一边哭一边给弟弟喂米糊。
有时候偷偷的给关在拆放里的妈妈喂一点林力吃剩的东西,例如啃剩下的骨头啊之类的,拿来熬成汤,她和妈妈一人一碗。
慢慢的,原身熬到弟弟会走路,弟弟上学了。
熬着熬着,原身十六岁了。
营养不了只有一米四几,个头小小的,皮肤蜡黄蜡黄的,身上也没肉。
但是在这个光棍村里,她是女孩子啊。
是女孩,那就值钱了。
林大力看着原身就动了心思。
刚好,弟弟林小俊上初中了,没钱,他也不想下田了那么辛苦的种地了。
不如就把原身卖了,换点钱,享受享受。
于是林大力放话出去,原身大了,给原身找个婆家。
光棍村啊,大家都是光棍,现在哪还有女人?
有女人,那要么是别人买来的,别人的东西,要么就是五六十岁,七八十岁了,下不去手啊。
再说了,也不能生,那要这些女人干什么?
原身这么一个十六岁的年轻小姑娘自然成了狼多肉少里的那块肉。
一时之间,上门说亲的人把林大力家的门槛都踩烂了。
林大力从来没这么风光过。
他一个一个的挑,也不是真要给原身挑给好人家,就是故意拖时间,让别人加价。
谁给的钱高,他就把闺女卖给谁。
村子里穷,就算大家再怎么加价,也就最多能加到四万。
于是林大力就以四万的价格把原身卖给了同村四十二岁的男人马志高。
马志高特别高兴。
想不到啊,他四十二岁了,因为一直娶不到媳妇才能攒下钱还能捡个漏,捡到一个水嫩嫩的黄花大闺女。
再看看别人花五六万从人贩子那里买来的女人,有些年纪大三十多,有些二十多的,还不是个处,就是个二手货。
他这便宜可捡大了。
马志高立刻就带了酒和林大力商量结婚的事。
这原身才刚满十六,要办结婚证肯定是办不下来的,但是该走的流程还是要走,至少那喜盖头要揭一次。
他马志高四十多了,好不容易结一次婚,怎么着他也要风光大办,请乡亲们过来吃顿饭,让那帮整日里笑话他有枪不能用的糟嘴子们看看。
“好好。”
林大力喝了嘴,满脸酒糟红的拉着原身,指着马志高说:“死丫头,你看,你老公对你多好啊,还要给你办个婚礼呢。”
原身才十六啊,没读过书,偷偷看弟弟读书,也就认识了个自己的名字。
可是这不代表她不会怕啊。
四十二岁的男人,一嘴黄牙,脸黑黑的。
原身害怕极了,她哭着给林大力跪下了,哀求他不要卖了她,她以后会努力的干活,努力赚钱。
林大力一脚踹过去,“你老子让你嫁,你就嫁,哪儿那么多废话!”
原身不愿意嫁,想跑,被抓了回来,和妈妈一起关在了柴房里。
林大力喝醉了就会进来强jian妈妈,她就在一旁看着,特别可怕。
结婚那天,原身是被绑着穿上衣服的。
她和妈妈一样,结婚当天就被办了。
刚结婚头三天,马志高除了强迫原身那件事,对她还算好,至少饭先就着她吃。
原身甚至在想,好歹能吃上口饭了,要不认命了吧。
结果当天晚上,马志高喝醉了就开始打人,掐人。
原身被打得浑身上下没一块好肉。
可是能怎么办呢?
她已经被卖给马志高了。
这村子里都是光棍,大家都铁板一心,她一跑就会被抓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