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业在厨房刷好碗,出来的时候,看到其乐融融的一家人,感觉自己莫名有些多余。
阮青提出时候不早了,林秀苗才发现,已经九点钟了。
林秀苗拦住阮青,提议道:“要不,今儿晚上就在这儿睡吧,你跟林鸿一屋。正好明天周末,也不用上班。”
阮青很诚恳的说道:“不了阿姨,明天学校还有任务,我就不留宿了。”
林鸿从厕所里出来,附和道:“妈你就别留了,这还没过门儿呢,留宿不像话。”
见两人态度坚定,林秀苗也就不再坚持,“那林鸿,你把阮青安全送回去,骑慢点儿啊,你那摩托轰轰轰的。”
林鸿换好鞋子,拉着阮青就往楼下跑,“放心吧妈,我稳着呢。”
到了楼下,林鸿给阮青戴好头盔,刚准备发动引擎,林建业就从楼上跑了下来,大喊道:“等会儿!”
气喘吁吁的林建业,扶着林鸿,递给阮青一个红包,“来得及,没准备,先凑合一下,别嫌弃啊。”
阮青连忙把红包拒还,慌忙道:“这怎么可以,叔叔这我不能要。”
“哎!拿着!第一次上门,没有红包像什么话!”
几乎是强硬的把红包塞进了阮青手里,林建业板着脸,敲了敲林鸿的头盔,严肃道:“路上骑慢点儿。”
林鸿也敲了敲头盔,笑道:“知道了。”
说着,就拧动把手,带着阮青离开了小区。
林鸿和阮青刚下楼的时候,林秀苗就着急忙慌的跑去卧室,翻箱倒柜。
不明所以的林建业,悠哉悠哉的靠在门上,问道:“找啥呢?”
林秀苗瞪了林建业一眼,没好气道:“儿媳妇第一次来,得给红包呀!你愣着干啥,把家里现金都拿出来啊!”
找出个压箱底的红包,林建业把家里翻了个底儿朝天,也就凑出来不到三千的现金。
去掉那些皱巴巴的钞票,林秀苗把往红包里塞了两千块钱,让林建业送下去。
无论之前嘴上说得有多嫌弃,当阮青真正上门的那一刻,林秀苗就认准了这个儿媳妇。
倒不是阮青有多贴合自己的标准,而是林秀苗很清楚,既然林鸿选中了阮青,那自己就一定会喜欢上这个姑娘。
而且阮青天生的亲和力,即便是在婆婆面前,也依然是奏效的。
而且效果拔群。
当林鸿送完阮青,回到家的时候,就看到林建业和林秀苗这老两口,正翻箱倒柜的找东西。
放下钥匙,林鸿一脸迷惑:“爸妈你们干啥呢?”
林建业扶着腰,一脸痛苦的站起来,说道:“你妈大半夜的抽风,非得找什么金镯子金项链的。”
林鸿把林建业按到床上,把手搓热之后,给林建业按摩腰背,“找那玩意干啥啊?”
林秀苗抱出一个盒子,得意洋洋道:“当然是攒聘礼啊,阮青那么好一姑娘,你可得攥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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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营业额怎么样?”
“比上个月增加了百分之一百二,目前酒吧的载客量还有很大空余,可以考虑增加宣传成本,接纳公司团建之类的活动。”
邓南坐在角落的卡座,吃着廉价的果盘,一边看着舞池上扭动的男男女女,一边听着汇报。
不久之前,还只是酒吧服务生的孔隼,因为和邓南一同吐过的“友谊”,已经一跃成为这家新开业酒吧的经理。
除了大金主邓南,和镇场子的汤大鲵,这间酒吧,差不多就是孔隼说了算。
孔隼很清楚,自己之所以能拥有现在的一切,全都是和邓南那“一吐”之交。
生在商贾之家,邓南的性格里,多疑的成分,占很大一份比例。
所以任人唯亲,就成了邓南行事的准则。
不过邓南的任人唯亲,又和市面上普遍的任人唯亲,有些不一样的地方。
汤大鲵打过自己,算是有了份情谊,可以用。
孔隼和自己一起吐过,患难兄弟,也可以用。
如果不是陆小白成了植物人,邓南都有想过,等到毕了业,回去广东,就把酒吧过到陆小白的名下。
拿起一颗葡萄丢进嘴里,邓南看向孔隼,“市一院,去过了吗?”
孔隼合上手里的报告书,点头道:“您说过之后,我就去了,陆小白已经从重症监护病房转到了单人病房,应该是身体好的差不多了,只是还没醒。”
邓南点点头,问道:“费用呢,有拖欠吗?”
孔隼摇头道:“我打听了一下,因为林医生和黄主任的关系,医院对陆小白收取的费用,都是按照最低标准,您存进去的二十万,还有余。”
吐掉葡萄籽,邓南正了正衣襟,“有说什么时候能醒吗?”
孔隼面色有些难堪,犹豫了一会儿后,说道:“值班护士说,身体几乎已经完全恢复,但是大脑还处于沉睡状态,如果没有意外的话,这辈子恐怕都难能醒过来了。”
邓南吐出一口气,不再继续问医院的事情。
看到邓南挥手,孔隼明白,这是在示意自己可以离开了,“那邓总,我先去忙了。”
邓南点点头,没有说话,看着舞池上穿着裸露的女学生,神情冷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