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心,短裤,背后有个小包,向阳一步一步的泡在这血管之上。
以京城而言,跑步的人还是很不少的,但是,像他这样在这种时间跑,并不多见。
阳光不说多毒,可也享受不到清晨的凉爽与夜里的安静。
但向阳就是这么一步又一步的跑着。
为啥呢?
很简单,从团结湖到燕莎,这个距离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大概有4公里多。
也就是说,舍弃了地铁跟公交以及自行车,全靠自己的双腿跑过去。
一个当兵的,若是跑步不行,那不是很奇怪的嘛。
没错,向阳这是充分的利用自己的时间,在为成才这个角色做准备。
就算在电视剧里,成才是枪王,可若是跑不了,那也不行。
这一跑,就是三个月。
现在的向阳,他自己粗略的计时,五公里已经可以跑进了20分钟以内。
这个成绩,专业级别的还比不上,但说一句精英跑者还是可以的。
他身后还有个背包,那里有他的衣服,毕竟去燕莎是打工的。
这三个月里,他并没有瘦,至少体重并没有减轻。
好奇怪的感觉,不都是说跑步会减肥嘛。
还好,他的肥肉确实少了许多,整个人看上去更加的‘凝练’了。
晒的更黑了,更精壮了,大概就是这个感觉。
这三个月里,万小爷的态度也很奇怪。
向阳之所以说奇怪,是他实在搞不懂万小爷的一些举动。
她可真的是个小太爷。
有时候吧,对他就很是黏着,那好的简直都没法形容了。
有时候吧,又会莫名的生气。
到底因为什么生气呢?
向阳搞不清楚,小爷她也不说。
还行,没多久便又粘上了。
向阳估计是,可能年轻男女就这样吧。
他心里是很清楚的,自己确实喜欢小爷。
嗯,他喜欢这个姑娘。
可是,他不敢说,真的不敢说。
算了,不去多想了。
呼,呼。
一步一步的,向阳再次跑到了燕莎商场里,他找了一个卫生间,换了衣服,就准备上工。
“阳子!”
“导演?怎么了?”
“哎呀!哈哈哈……好消息呀!”
“什么好消息呀?”
“这样,我当面给你一个惊喜,告诉我你在哪里。”
“我还能在哪?我打工呢。”
“好,我知道了!”
换衣服的时候接到了李洋的电话,这个大骗子导演,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向阳是糊里糊涂,他只想快点结束通话。
正脱裤衩呢。
有同一时间如厕的哥们就往他这里观瞧,还多看了两眼。
向阳心里暗骂,没见过大锤吗?
两个,不行吗?
那家伙一定是羡慕嫉妒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