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胡一响,好戏开场了。
王长康这出戏名叫《蝶梦记》,有定场诗,写的还不错,挺有韵味儿的,在定场诗以后,出现一书生躺在树下读书读累了睡觉,忽然有一只毛毛虫掉在了脸上。
他把毛毛虫抓在手中看了半晌,又把毛毛虫小心翼翼的放了。
此刻,场景变虚,只留下意蕴悠长一句话: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
然后一只蝴蝶在虚化的背景中悄然飘出,继而飘出戏台,烟花一样消散在空中。
陆白一挑眉,这是把道家庄子的话用上了。
就是不知道这世界的《庄子》齐不齐全,不过若不齐全了,陆白也没办法,他记得《庄子》的内容可不大多,尤其庄子讲究哲理,有些理解起来比较拗口。
唯一不拗口的或许只有“鹏之大,一锅炖不下”的段子了,说的跟炖咸鱼似的。
“这不行啊。”旁边的洛王依旧在评头论足了,“舅舅,你这赌局赢定了,王长康这诗一出来就没有您那气质。”
“但不得不说,这戏台布置还是不错的。”陆白一脸赞叹。
这戏台布置确实好。
且不提那树之逼真,落叶之绚烂,也不提那背景虚化时的移景,单提那化作烟花的蝴蝶,就美的让人如痴如醉了。
陆白前世看到的利用灯光,干冰等设计的现代化舞台,同这相比起来还差一点呢。
这戏看起来就像在看电视剧。
“这是他们的拿手好戏,舅舅你不用在意。”洛王安慰道,他探这脖子看了看,“我估计王长康亲自上场了,若不是他们梨园的修行者,弄不出这背景来。”
陆白点了点头,继续听戏。
这戏虽然名字有梦,但其实与梦关系不大,倒是同开头的毛毛虫关系挺大的。这又成了洛王批判的一个理由,“你看看这戏,挂羊头卖狗肉,我估计是看舅舅你那出戏里的梦中相会出彩了,然后就借用了一下,聚一聚人气。”
陆白没说话。
他总觉得这出戏的剧情有些熟悉。
这出戏大概是讲那只毛毛虫被书生所救,后来千百年转世后,书生成了修行者,那毛毛虫则成了妖,这毛毛虫为了报恩,千里迢迢拜到了修行者所在的门派。这修行者已经到了飞升境,却因为毛毛虫动了凡心,破例收了毛毛虫当自己的弟子,然后就展开了一段纠纠葛葛,虐完书生虐毛毛虫,虐完毛毛虫虐女配的故事。
而在这不断的虐与被虐中,毛毛虫同师父书生相爱了,然而就在这关键时刻,动了凡心的师父被最后一道雷劫给劈了,而且因为凡心大动,对世间有了留恋,所以没有渡劫成功,被打落了凡尘,几乎魂飞魄散。
关键时刻毛毛虫动手了。
他为了挽救师父的性命,想尽了一切办法,最后还用了自己的“化茧为蝶”,舍弃了自己的性命,让师父破茧而出焕发新生。
师父在得知毛毛虫死后,为了将她复活,坚定了道心,又接受了一道雷劫,然后成功渡劫成了仙,并利用仙术让毛毛虫复活,最后在毛毛虫叩仙门时亲自出门迎接他。
俩人在叩仙门前相视一笑,留下云上门前的霞光漫天。